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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再提速 取消77项政务服务纸质申报材料

时间:2019-06-06 10:17:10  来源:山西新闻网  作者:促进网
       6月3日,记者获悉,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近日印发《关于取消“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纸质申报资料的公告》,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加大“放管服”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自2019年6月1日起,取消示范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77项政务服务事项纸质申报材料,实行网上电子提交和电子审批,示范区“一网通办”综合出件窗口不再接收纸质申报资料。
  在《关于取消纸质材料事项清单》中,列出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建设管理部、创新发展部、安全生产监督运行部、综改区规划局、综改区土地管理局、综改区环保局、消防等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承诺制)(非承诺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砍伐、移植树木许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临时用地审批(承诺制投资审批事项)等77项政务服务事项。取消纸质材料事项后,申请人应按照示范区政务服务网站公布的相关事项服务指南要求,登录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6。208。227:8002/icity/pub-lic/index)通过用户注册、填报申请信息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对电子申请材料和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在网上提交补正材料等电子材料。各审批部门依法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查,取消对申报材料中证明文件的纸质原件核对,改为网络核查。申请提交的证照类申报材料应是原件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的电子材料,其他的应是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材料。
  示范区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等电子通知书,申请人可自行打印。对确需纸质通知书的,可由示范区政务服务窗口予以提供。申请人在系统提示审批结束后,可按照审批结果公告要求,到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二层“一网通办”综合出件窗口领取批件或打印换领新证。
  据悉,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实行“一网通办”模式全程网上操作,把涉企事项全部量化,统一优化标准流程,快、准、全、廉,办事不求人。新平台实现了服务企业内容最多、量化最深、服务最全,走在全国前列。“一网通办”深度服务企业,将各类政策全面量化,确保可执行、可落实、可兑现,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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