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司法局通过向执法顽疾“开刀”、让部门坐班“释法”、对纠错整改“亮剑”三招,创新构建“三式”治理体系,推动群众在行政复议中感受法治温度,助力珠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效。2026年第一季度,已成功调解97件,占立案数的20.1%;推动交通管理类112件行政争议在立案前化解,同类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83.64%。
一、向执法顽疾“开刀”,开展“靶向式”整治
建立“月通报、季约谈”执法监督跟踪机制,定期通报21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情况,深入剖析执法问题根源,督促被纠错单位全面复盘、限期整改。
每季度由分管市领导对纠错率较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行政复议结果有效转化为执法风险预警。
聚焦事实认定不清、适用依据错误、程序违法、行政不作为及超越职权等五类突出问题,深入执法一线开展精准指导20余场,为执法人员划清“红线”,以点带面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开展纠治涉企违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畅通投诉渠道、分析执法数据、评查执法案卷等方式,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趋利性执法”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推动涉企执法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二、让部门坐班“释法”,推行“入驻式”调解
创新构建“部门协同、常态入驻、专业介入”的立案前调解机制。
在行政复议服务窗口引入公安交警部门业务骨干全日制坐班,为复议申请人现场调取证据、回放执法记录、逐条解读法规,用群众语言阐明法理、说透事理,从源头上化解对立情绪。2026年以来,已通过此模式在立案前成功化解交通管理类行政争议112件。
同步依托市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服务点”,整合人社、交通等部门专业力量加入调解队伍,针对工伤认定、道路运输许可等专业性较强、矛盾易激化的领域,开展“专家会诊”式调解,2026年已成功调解案件97件,占立案总数的20.1%,有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降低了诉讼程序的衍生成本。
三、对纠错整改“亮剑”,实施“闭环式”监督
出台《珠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法治督察”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对典型性、代表性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督导,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确保问题整改闭环运行,实现“指出有据、整改有果、制度有成”的监督效能。
综合运用“柔性提示”与“刚性整改”相结合的监督方式,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程序瑕疵或履职不到位问题,常态化制发《自行纠正提示函》;对存在适用依据错误或顽固性执法问题的,则制发力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意见书》。
2026年以来,累计发出意见书1份、提示函3份,相关单位均按期整改并书面反馈,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