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优化企业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活力迸发的发展环境、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优胜劣汰的退出环境、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五大类20项具体工作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行动指南。
《方案》明确持续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壁垒、依法严厉打击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工作举措。要求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深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加大对涉及政府招商引资、特许经营等领域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推动破除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隐性门槛。
《方案》要求促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依法保障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依法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强化守信践诺行为保护、依法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畅通经营主体退出通道、加大危困企业挽救力度、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加强破产审判和管理人队伍建设;完善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升企业破产处置效率;建立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监督指导机制,一案一策推进破产处置程序;探索建立绿色破产机制,助力困境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完善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探索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支持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