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重大项目用地用林要素保障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在省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佳木斯市本级与富锦市成为全省“用地用林联动审批”试点地区。
一、强化示范带动 夯实制度基础
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3次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业务指导,市林草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后6次共同研究要件合并、审批流程等事项,并于6月12日在全省率先联合印发《佳木斯市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推进工作方案》(佳自联发〔2025〕6号),《方案》确定了对省级及省级以下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与林地许可事项实行“一次查验”现场踏勘、“一并公告”用地用林、“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个系统”联合审批的“四个一”审批原则,进一步深化林草与自然资源部门间的职能融合,形成审批合力,为后续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提供了操作依据。
二、统筹项目实际 优化联动审批
《方案》印发后,市林草局对拟上报项目占用林地、草地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筹考虑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情况,最终选取华润电力群林变220kV侧站外扩建间隔项目作为全省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样例。该项目总面积0.3116公顷,其中:林地0.0135公顷,草地0.1687公顷,耕地0.0135公顷,其他农用地0.1159公顷。市林草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郊区人民政府、项目单位华润新能源(桦南县)有限公司多次召开会商会议,进一步明确推进方案,夯实工作责任,解决疑难问题,切实将“四个一”的审批原则落到实处。“一次查验”现场踏勘。市林草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华润电力群林变220kV侧站外扩建间隔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用地范围、占用地类、权属情况等进行“一次查验”,改变了以往林草、自然资源两个部门分别踏查所需时间长、地类权属认定不统一等问题,并形成了用地用林现场查验表等成果。“一并公告”用地用林。2025年5月15日,市林草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拟定华润电力群林变220kV侧站外扩建间隔项目用地用林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由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发布,将用林报批、项目用地所需公告事项进行合并公告,将原来串联公告改为合并公告,减少了7天的公告时间。“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根据项目推进工作情况,该项目主体单位华润新能源(桦南县)有限公司向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了用地用林申请,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让用地单位申请更加便捷,避免了重复申请。“一个系统”联合审批。佳木斯市根据项目审批实际情况,已将用林审批材料与用地审批合并办理,上传省审批平台。
三、聚焦提质增效 提升服务效能
通过开展用地用林联动审批,试点项目在组卷材料、准备时间、审批质效等各方面得到全方位的优化,切实减轻了项目单位的负担,提高了审查审批效率。审批要件进一步精简。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实施后,将林草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公告、请示、勘测成果等要件整合为用地用林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用地用林请示文件、用地用林勘测定界成果、用地用林联合踏勘等,切实减轻了地方的组卷负担。原审批渠道下林草审批组卷要件10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要件39件,现整合优化为44件,组卷要件精简10%。组卷效率进一步提高。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实施前,林草部门平均组卷时间为30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平均为90天,试点前需串联审批,总计需要120天时间;通过联合公告、要件整合、一次申请、联动审查,整合优化后两部门合计组卷时间为70天,减少了50天,组卷效率优化41.67%。行政质效进一步提升。项目用地用林审批由原来“分头”审查变为现今的“联动”审查,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实施前,林草部门平均审查时间为10天,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平均审查时间为3天,共计13天;通过要件整合、联动审查,整合优化后两部门审查时间合计为10天,减少了3天,组卷效率优化23%。
下一步,市林草局将在省林草局的支持与指导下,充分发挥审批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与自然资源部门间协调联动,不断优化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推动部门间职能的深度融合,切实为各类建设项目提供更加坚实、优质的用地、用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