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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要求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

时间:2019-06-04 09:30:34  来源:法制网  作者:促进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发布后,自然资源部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同时,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尽快形成规划成果。
  自然资源部明确,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就如何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自然资源部强调,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
  对于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审查的要点,自然资源部也给予明确。自然资源部指出,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规划程序和报批成果形式做合规性审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共9项内容。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国务院审批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要点,除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的深化细化外,还包括: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等4项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安排,自然资源部还将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自然资源部表示,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着手搭建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国、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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