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动态

国家医保局将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

时间:2019-10-05 14:33:02  来源:法制网  作者:促进网
       为开展好医疗保障领域行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保障系统行风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开展好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形成全系统干部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良好局面;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间,加快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探索实施“好差评”制度,让群众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2020年,实现市(地)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医疗保障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通知》要求,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央“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办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对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各界意见,并明确该事项取消期限。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
  此外,《通知》提出,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通知》强调,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国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相关政策制度,做好落实、监督、评价及总结等工作,尽快推进“好差评”工作运转。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的行风建设落实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和曝光力度,每年对各地行风建设开展情况集中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向全系统通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实名曝光负面典型。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