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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众"四权" 宁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时间:2016-08-25 10:11:45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
         保障群众“四权”,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 
  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自治区党委、政府于近日同意实施《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将依法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根据设定的目标,到2017年6月底前,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工作机构、制度规范、保障措施等基本健全,工作体系基本完善。力争到2020年,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平台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不断融合,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为此,宁夏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4%。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按规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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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取信于民 
  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 
  今年起,全区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同时,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方面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问题整改、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 
  全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法定职能主动公开本区域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确保执行到位。 
  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各级政府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2016年,全区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调整或变更情况。全区各级政府要依法公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 
  “互联网+政务”,让群众不跑冤枉路 
  宁夏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融合,实现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企业和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 
  同时,推进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卫生计生、水电气暖、交通、通信、社保、金融等领域要制定本行业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第三方评估,增强结果公开可信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大对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重大专项发展规划、民生计划、政府重大决定事项提出的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事件不失声 
  自治区将对贯彻国家重要文件的落实意见,政府规章以及自治区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各市县区政府要参照自治区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对涉及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政民互动,问计于民 
  各级政府要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不断完善政策。 
  数据共享,“铺路”大众创业 
  加快建设宁夏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并制定宁夏政府数据资源清单、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 
  民生资金使用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宁夏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组织重点公开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体资产处置以及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公共事业投入、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全过程公开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探索建立民生资金公开监管平台,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同时,着力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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