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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推动司法大数据信息共享

时间:2016-11-11 10:25: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当前,大数据正如速融入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并对人们生产生活、国家治理产生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大数据不仅揭示了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事物关联,也为有效处理复杂问题提供了新的手段,更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技术赋权。统计数据表明,己有20多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了大数据业务应用相关文件,超过20个省区市发布了大数据相关发展规划,可以说,数据资源的采集、处理和利用能力,将成为反映一个领域或地区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关键。
  为更为有效地整合资源、推进创新,服务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最高法院成立天平司法大数据有限公司,这是顺应信息革命浪潮,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深化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新探索、新实践,对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服务司法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支持最高法院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在大数据共享开放、资源流通、制度创新等领域继续探索,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服务好最高法院信息化建设。
  一、将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办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目的在于统筹基础、资源、应用、管理、安全、政策、标准等多要素协调发展。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已经纳入其中。
  二、积极支持最高法院,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发布实施,我办和国家发改委将尽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启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我们将支持最高法院围绕业务需求,推进部门问信息共享,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部门与最高法院网络互联、信息互通的问题。
  三、协助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大数据带来大机遇,也带来新的安全挑战。要以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为契机,加快建立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我办将配合最高法院重点做好针对法院系统的网站篡改、账号攻击等防范工作,协助排查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风险隐患,保护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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