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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创新“交地即开工”模式,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1-03-11 09:19:00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促进网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新港东路等某些项目,通过“交地即开工”模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据中海集团项目负责人反映,拿地后完善土地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开工了,开工期比以往提前3~5个月,为企业节省了巨额的利息支出。
  为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海珠区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制定出台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海珠区关于交地即开工的实施举措》,涉及“用地清单制”“豁免制”“带方案出让”、分类简化审批手续等多项创新举措。“交地即开工”模式有效解决项目在落地过程中产生的审批手续繁琐、申报材料繁杂、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提供最直接的帮助。
  落实“用地清单制”和“豁免制”
  实行“用地清单制”,利用“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清单”平台发送地块规划条件、宗地信息给相关单位开展宗地评估、评价工作,减少会办时间。对用地红线范围内实行“豁免制”的工作,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豁免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供水排水工程开工审批、移动改建占用公共排水设施审批、道路挖掘审批、砍伐迁移(古树名木除外)修剪树木的审批,企业拿地即开工。
  推广“带方案出让”
  在工业用地、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等社会事业用地中推广“带方案出让”,结合分期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书面承诺按方案建设则可办理基础施工许可,实现更多项目“交地即开工”。
  出让后“承诺即开工”
  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包含规划条件批复)后,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由设计单位承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建设方案稳定,即可申报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
  分类简化审批手续
  对于新建建筑工程,分类简化办理规划审批。社会投资类中小型项目免于单独批复设计方案,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类一般项目、不带方案出让用地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在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并联征询交通、人防等部门意见;规划明确的产业区块范围内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按带方案出让的方案的,可直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海珠区此举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打破了业务审批的“瓶颈期”,按下建设工程项目“快进键”,创造了审批速度新的“风向标”,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夯实了基础,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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